合浦印象台北交房了,但是业主并不舒心
合浦印象台北二期定于2015年2月15号交房,无奈工程进度不理想,延迟到2015年4月25日交房。。。好不容易等来交房了,有些业主却没有那种终于松一口气的舒坦,反而增添了些许的纠结。。。这样的物业收费不少业主很不满意哦
还有同样一个楼盘 一期建的高大上
二期却如此,“接地气”(不知道算完工了没??!!)
谁买谁知道,以后每年还可以划船回家或游回去 前排围观,物业费太贵了!!! 二期房太难看了,物业收的又高 什么都没做好,还要我们这也交费那也交费,,房子都不知道合不合 吓死人,看来我们买对了 同一个小区,不同的品质的房子???好像这个小区还是 分五期建,那不是得有5种不同的质量的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一期没交,二期已经是这样的状况了,话说三期的过道会跟二期的一样,三期目前已停工了,真的是让人担忧啊,物业费收那么贵,里面的最基本的绿化,什么设施都没有弄,就要收费,摆明了坑人嘛 一期没交,二期已经是这样的状况了,话说三期的过道会跟二期的一样,三期目前已停工了,真的是让人担忧啊,物业费收那么贵,里面的最基本的绿化,什么设施都没有弄,就要收费,摆明了坑人嘛http://bbs.hepu123.com/images/post/smile/yct/A061.gif 先收点钱,支援一下三期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