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我局收到广益中央公园业主代表提交的召开广益中央公园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我局立即受理并积极指导该小区业主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于广益中央公园具备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我局与2014年12月15日致函给廉州镇政府,建议由廉州镇政府派员组织广益中央公园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指导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同时,也书面通知广益中央公园开发商,要求其提交成立业主委员会所需要的材料,现该材料已经收集完毕。期间,我局也多次与廉州镇政府对接,跟踪该文进展。不存在网友所说的办事拖沓扯皮,不作为慢作为。
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我局只是负责对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具体活动开展还是由业主去决定,不存在网友所说的负有法定职责。
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2015年5月21日
回 点解1 的帖子
点解1:民告官,支持楼主,但我认为有点难!因为官字有两个口,说不过它!(2015-05-19 17:20) images/back.gif
民告官要到6月份以后,因为从6月1日起公、检、法的工资不是由地方财政发放而由中央直拨,免得民告官地放政府打招呼。 看来现在的房地产个个都有问题啊。。。 我局与2014年12月15日致函给廉州镇政府,建议由廉州镇政府派员组织广益中央公园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指导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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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州镇政府派员了吗?指导了吗?????? 羡慕中央公园的团结,佩服组织者的勇敢及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时代名苑也没拿到房产证,没人组织维权,任由物业宰割自己,每月的公摊水电费高达几十元,我们就像物业砧板上的鱼肉 真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