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3:36

大清早7点40分左右延安路和公园路十字路交汇处发生车辆碰撞事故,交警已赶到现场处

    早上大概是7点40分左右,在延安南路和公园路交界的十字路口交汇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由一辆“湛江车牌”的五菱宏光和一辆电动车相撞。在事发后不久,交警同志就已经赶到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在现场可以清楚的看到,由于受到冲撞的缘故,电动车的部分车部位已经呈现中等程度的损坏,而且电动车的后备箱也在此次撞击中完全脱离了电动车。

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4:25

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4:50

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5:30

无所事事 发表于 2015-6-23 09:55:19

7点路过就看见了

谁错了 发表于 2015-6-23 10:00:46

开车要小心

公馆杰哥 发表于 2015-6-23 10:03:45

这里开车得小心

湿主有礼了 发表于 2015-6-23 10:44:59

开车小心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因为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已然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碰碰车世界”。

十八太 发表于 2015-6-23 11:18:00

冬瓜哥 发表于 2015-6-23 13: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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