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3:36
大清早7点40分左右延安路和公园路十字路交汇处发生车辆碰撞事故,交警已赶到现场处
早上大概是7点40分左右,在延安南路和公园路交界的十字路口交汇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由一辆“湛江车牌”的五菱宏光和一辆电动车相撞。在事发后不久,交警同志就已经赶到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在现场可以清楚的看到,由于受到冲撞的缘故,电动车的部分车部位已经呈现中等程度的损坏,而且电动车的后备箱也在此次撞击中完全脱离了电动车。
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4:25
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4:50
撕裂
发表于 2015-6-23 09:15:30
无所事事
发表于 2015-6-23 09:55:19
7点路过就看见了
谁错了
发表于 2015-6-23 10:00:46
开车要小心
公馆杰哥
发表于 2015-6-23 10:03:45
这里开车得小心
湿主有礼了
发表于 2015-6-23 10:44:59
开车小心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因为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已然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碰碰车世界”。
十八太
发表于 2015-6-23 11:18:00
冬瓜哥
发表于 2015-6-23 13: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