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去哪咨询情况?和自已全交的企业医保(费用1300/年)哪个合算?
2014年9月12日上午,北海市人民政府与太平人寿广西分公司签署“城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协议,此举意味着市民不用再掏钱,便可享受大病保险的福利。大病保险是指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住院医疗产生的费用分两部分,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这部分费用被称为“起付线”,2014年,北海大病医保的起付线标准为6000元,在超过起付线后,医保基金则按规定比例支付。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还需个人负担的部分,如果单笔费用超过6000元,或门诊和住院全年累计超过6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由于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大病保险报销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基本医疗报销后的费用,6000元内自担,超6000元的赔付,超6000元后的0至20000元,赔50%,20000至40000赔60%,40000至60000赔70%,60000以上赔80%。
对参保(合)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部分分段报销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上不设封顶。需转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后享受待遇。
这个真的是惠及全市老百姓的医疗好政策啊!特别是对于家里有大病慢性病亲人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会起很大的作用。国家的医保改革现在是越做越好,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最近几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是一年比一年大,今年这个大病保险政策更是大手笔,以后大家看病能够更安心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去哪咨询情况?和自已全交的企业医保(费用1300/年)哪个合算? 没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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