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卑 发表于 2015-10-2 00:34:16

楼主有你的粪?

戳稍 发表于 2015-10-3 22:35:39

这算什么烂尾? 又不是没人要,是太多人同时拥有而已

上新桥住 发表于 2015-10-4 13:55:53

兰馨风尚 发表于 2015-10-4 14:29:48

康有大街 发表于 2015-10-5 10:59:01

什么“狗屁文章”,楼主懂得当今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法制改革呒?社会发展靠什么,经济发展靠什么?合浦这个小县城今天的建设靠什么?只有灵活机动的政府履行法定职能,才能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路径前进,不能以某个房地产项目的兴衰成败就确定政策调控的立法和规定!楼主要多根据合浦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予正面客观的评论!

杨家山芋子 发表于 2015-10-8 08:23:58

看到果威水能

mei23mei 发表于 2015-10-8 12:19:43

可惜了·这么好的位置,还那么高的楼房,就这样被开发商给拖垮了~!

小小兔ZH 发表于 2015-10-8 20:01:58

游泳场路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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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合浦这两座“烂尾楼”荒废两年多已成“文化古迹”,是否应该设置一个烂尾楼的“荒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