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鬼火 发表于 2015-10-8 10:52:03

广西一批占用应急通道的车辆被拍照取证,即将面临处罚

    应急车道顾名思义就是应急专用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我想考过驾照的人应该不会不清楚吧?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连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管理,全力保障长假交通安全顺畅。但国庆长假期间,高速路应急车道被占用的现象并未杜绝,广西也存在类似情况。
   10月1日上午11时许,泉南高速鹿寨路段1个小时内就发生10余起追尾事故,其中有4起几乎是同时发生的,需要交警赶往处置。“道路堵了近1公里长,前面一堵,后面刹车,就又撞上了。”当时,有上百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导致交警的事故处理车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无奈,交警只好跑步前行,跑了近半小时才来到现场。这是发生在我们广西的,如果当时发生的是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而在福建,怀有6个多月身孕的吴女士身体不适,全家人从福建连城往龙岩市第一医院赶。上高速后,刚过古田,前方堵住了。丈夫想抄应急车道赶路,一些车辆挤占了应急车道,孩子最终没有保住,孕妇至今仍未脱离危险。这样的结果真是令人唏嘘。
   应急车道本该是生命绿色通道,现在却逐渐变成了阻碍生命的通道。
   10月7日,记者从区各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了解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国庆长假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多种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或者停车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目前,交警部门已对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录入系统,一批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有关数据仍在进一步统计中。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交管部门将按“五个必须”进行依法和及时处理。即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后,必须在10日内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外地机动车违法信息录入系统后,必须在24小时内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违法信息录入系统后,必须在3日内通过互联网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服务电话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邮寄信函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求当事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0日内接受违法处理,否则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追查;无论是被现场查获的,还是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必须依法从严处200元罚款,记6分,其中驾驶营运客车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记12分。【部分内容来自南国早报】

59538 发表于 2015-10-8 11:00:52

应该严罚!!

合浦008 发表于 2015-10-8 11:05:55

遵守交通规则

芙蓉 发表于 2015-10-8 11:48:27

以前抱着侥幸心理走过一次,然后就被拍了。。呵呵呵

shi 发表于 2015-10-8 14:56:37

这次惨了,那天在合山高速堵车,走了几次应急车道,

转角遇到喷子 发表于 2015-10-8 17:26:37

生命通道,需要立法,凡是占用的车道一律扣12分吊销驾照三年

2506191767 发表于 2015-10-8 17:37:31

应该重罚!

会呼吸的鱼 发表于 2015-10-8 18:58:02

支持

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5-10-8 20:33:00

支持!

广龙 发表于 2015-10-9 01:20:58

支持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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