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号新秀 发表于 2015-10-13 08:16:58

无意间发现“317”公园路起火QQ小汽车安身处 车辆残骸发人深省 (图)

    记得前段时间,好像是今年上半年的时候,在合浦县城的公园路某巷子处,曾有一辆熊猫牌的QQ两厢小汽车发生过自燃起火,之后这辆自燃小汽车就“活生生”的烧了个粉身碎骨只剩下车辆残骸。
    起初被燃烧汽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在一段时间内还保留在自己葬身火海的地方。或许有人觉得被焚烧过的东西晦气,大家也都不太情愿处理,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拖拉了很久,结果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原以为没人愿意处理的“晦气”车在之后的几个月踪影难寻,以至于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还真就以为车子被专业人士还是别的其他什么人给处理掉了呢。

21号新秀 发表于 2015-10-13 08:17:55

    直到昨儿上午(10月12日)楼主在途经至县城廉阳大道往冲口方向路段某处转弯的地方(这地方附近有很多私家楼房,路名不得而知。)惊奇的发现了“317”份公园路被烧坏的小汽车。
    从外表上面看,其实和原先人们所看到的并没有任何的差别,还是那种被烧得满身黑漆漆的模样,尽管经过了这么几个月来的日晒雨淋,但是该有的残骸样还是依旧保存下来。凑近车子往车内看去,一片乌七八糟,除了黑色还是黑色,仅存下来的两排座位也已经剩下了骨架,而且还是一幅锈迹斑斑的样子,看着真叫人心痛,毕竟好几万的车子就这么说没就没了,搁谁身上都不好受。

21号新秀 发表于 2015-10-13 08:18:49

    除了一声无奈叹息以外,从别的地方还可以看出,当时火势真叫一个恐怖,在短短的时间里面把一辆完好无损的车辆瞬间化为残骸,只是残骸,幸好当时现场的人们处置火势及时,要不然后果还不知会怎样,可能还真就化为一摊灰烬。
    在此最后,顺便套用一句千古民谚座位提示,警示下有车族们,“天干物燥,小心火烛”不要到头来把自己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有车一族”的身份给葬身火海咯!

21号新秀 发表于 2015-10-13 08:21:27

    整辆车,被焚烧得和火炭一样黑,不得不说这就是“血”的教训。

不得不恨 发表于 2015-10-13 08:21:42

21号新秀 发表于 2015-10-13 08:21:57

没事逛女厕所 发表于 2015-10-13 08:43:03

估计车主太较真了,当个破铜烂铁卖估计也值不少钱吧?

小小纸飞机 发表于 2015-10-13 09:14:18

这个没人处理的?

天堂有路我不走 发表于 2015-10-13 09:50:49

卖废品啊,好过扔在这里啊,怎么那些收废品和捡破烂的没见到吗?

巭孬嫑夯昆 发表于 2015-10-13 12:38:55

熊猫牌的QQ两厢小汽车哪里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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