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启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标识“QS”变成“SC”
随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于10月1日的正式施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许可实施作相应的安排和调整。我区从2015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015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新《食品安全法》中,优化了食品许可制度,食品许可由“三证”并为“两证”。食品生产许可继续保留,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则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
2015年10月1日-10月31日为食品生产许可实施的过渡期,10月1日-11月30日为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的过渡期。过渡期间,继续按照原来的有关规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31日,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015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启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后,食品生产许可的“QS” 标志将不再使用,代之以“SC”。食品生产者现存的印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此次标签更换设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QS”和“SC”具有同等效力,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将不得再使用带有 “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市场上将同时存在带有“QS”标志的老包装食品和带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
新标识“SC”的含义
长见识了 感谢分享~ 学习了,不然到时候以为买到假货呢。呵呵 都不是很关注这些。。 “此次标签更换设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QS”和“SC”具有同等效力”------- 3年?被说是3年了。就是三个月,大家也会忘的一干二净的。别不服,比如说三个月前的天津港大火,现在还有谁提出来?大家散了吧! 最主要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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