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州镇还珠村前生产队长疑擅自买卖转包集体土地,村民五亩二分地到如今只剩八分
最近,廉州镇还珠社区还珠村几位上了年纪的村民反映,该村前生产队长何某月在任期间(1984——1999),从1985年至1999年十几年里大肆使用手中权利,未经多数村民(社员)同意和签字,擅自买卖和转包村里生产队集体土地,但转卖和承包出土地所得利益村民们均未得尽数补助,长期以来,这些事情一直使村里多数村民心存疑问和愤慨。据村民反映,自1982年确定年分田到户开始,属于该村的良田共计有约300亩(不含坡地旱地),何某月从1984年任生产队长后,不仅对村里土地分配混乱,而且独断专行,数次将村里集体土地通过出卖和承包等方式变相大肆处理从中获取利益,所卖出的部分土地和承包所得资金村民均未得分毫。
对于其中存在的土地管理和分配混乱等问题,今年已经70多岁的村民周某满心存疑惑和不满。
据他反映,该村生产队于1983年将村里九亩多土地以租凭方式租给当时的社区大队作为造纸厂厂址用地,但该纸厂在两年后由于经营不善被迫转卖,当时转卖的范围除纸厂和厂房设备以外,连厂址土地一起出售给了个体!
周某满认为,经营不善卖厂房情有可原,但暗地里连同土地一起卖却让很多村民疑惑,所得的资金去向村民也无从得知,就这样原本租凭出去的九亩多土地随着纸厂的转手平白无故成了私人土地,造成了村里集体土地的流失。对此,周某满严重怀疑在买卖操作流程中,何某月与当时大队相关负责人可能存在严重瞒报村民的行为。
另一位村民周某枢也同样反映,1985年,何某月私自将村里生产队70余亩集体土地承包出去种甘蔗,所承包的出去的土地费用村民也没有任何的补偿。
1993年,在国家政策提出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口号下,村里开始分村边田和坡地,但何某月只分配了村边田没有分坡地,将剩下的100多亩坡地留着不分,后又将村里另外90余亩地承包出去推了做鱼塘,由于当时鱼塘周边还剩下约三亩二分的地,这些地原本为周某枢等四位村民的承包地(周某枢占五分),但何某月未经四位村民全部同意,不顾周某枢等村民反对,鼓动村民签字,并声称全村超过40%村民签字后,便擅自对这些地进行了拍卖,最后土地成功被拍卖,虽然村民们都分到了钱,但此事一直让周某枢深感无奈!
对于93年分地留出100多亩坡地(位于现东山路星光大道附近),周某枢密与周日满都相继表示,这块地不久后同样被何某月将其中的80亩承包给了某酒厂作为厂址,剩下的约50亩则承包给了该酒厂做鱼塘,而自承包开始到1998年后期,村民都没有得到任何的承包费的分红,直到1999年何某月卸任,新任生产队长上任后进行复查,村民才开始得到了集体土地承包费的相关补助。
1999年初,新的【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实行后,该村又重新分配了土地,对于这次分地,村民周某满用了一句“这地分的方式就像是在家里做作业一样”来形容。
据他表示,这次的分地不仅简单而且荒诞,部分村民原本手上拥有的承包地更出现了削减的现象,因为这次分地,何某月完全不调查当时村民人口,不看承包户的实际家庭情况不按人头,甚至都没有组织村民社员到田间地头拉线划分和立界,就在办公室拿着图纸指着上面的区域和方向划分,所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更是只填了承包户主姓名、地址、承包面积等,其他重要的如人口、劳力选项均为空白。经过何某月在任十几年间,村里的土地经过两次分配和数次的买卖承包划分后,如今的周某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承包土地只有1亩。
昔日拥有五亩多土地的周某枢如今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上承包面积只剩下1.4亩,但据他表示,他现在所能真正能支配的却只有自家门前的8分地!
周某满更表示,虽然已历经多年,但对于这些事情,他一直都放在心上,何某月自1999年卸任后生产队长后,随即进入了当时所承包村里土地的酒厂任管理干部。针对这些事情一直以来他也不止一次在大队会议上提出反映和异议,但大队部一直都未有做出正面的回应。为此,两位村民希望通过网络方式,能引起相关领导关注,查清部分流失土地的去向,理清多年来在土地问题上村民存在的疑惑和不解,维护好村民的集体利益。
不公开
不公平
不公正
[s:38无讲果多,该出手时就出手,直接办事````` 谁给生产队长这么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