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侠007 发表于 2015-11-20 18:03:35

自治区公安提醒:以任何形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的务必在25日前主动上交,否

            
       最近公安机关开展的“神剑1号”专项行动可谓是风风火火,行动开展以来成效显著,有力的打击了非法犯罪活动。这不,下午收到一条信息:非法持有、私藏、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须在11月25日前自首或主动上交,否则,从严惩处。
      各位持有枪械的朋友注意咯,有枪的赶紧上缴吧。大家互相转告!如果有发现持枪者不上交的,可以举报,举报者受公安保护的。楼主记得之前在123看到一个举报有奖的帖子!“神剑1号”专项行动能不能更好的突破,就要警民合作了!为了我们的和谐社会,大家记得提醒自己周边有枪的亲戚朋友,早点上交,否则被抓到就没那么简单了。

    想看举报奖励的可以看这个链接:北海警方开展“神剑1号”专项行动,呼吁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缉枪治爆人民战争,共同维护北海平安和谐

合浦008 发表于 2015-11-20 21:31:01

遵纪守法

君之谦 发表于 2015-11-20 22:17:23

为了和谐的社会和美好家园,有知情者速举报!

俺叫三哥 发表于 2015-11-21 00:08:22

楼主,我想偷偷问下,我有一把树胶枪及几十颗小石子作的子弹,需要上交吗?唏,不要向警察举报我哦。

火锅 发表于 2015-11-21 14:40:49

sb公安,发条没头没脑的短信,我是不会告诉sb我家里有能够爆炸的水引炮的。

奥丽奥利奥 发表于 2015-11-22 09:22:03

不懂有些人的态度为什么那么反感,说话总带着刺。我觉得公安做这个非常好,难道等到有什么暴力事件的时候你们又再来吐槽人家公安怎么怎么的吗?整治的时候就应该支持和配合!

俺叫三哥 发表于 2015-11-22 22:21:41

回 奥丽奥利奥 的帖子

奥丽奥利奥:不懂有些人的态度为什么那么反感,说话总带着刺。我觉得公安做这个非常好,难道等到有什么暴力事件的时候你们又再来吐槽人家公安怎么怎么的吗?整治的时候就应该支持和配合! (2015-11-22 09:22) images/back.gif

    在这里发个贴,那些持枪的人就乖乖把枪上缴了?你跟楼主一样是太幼稚了。

火锅 发表于 2015-11-24 03:09:48

奥丽奥利奥:
不懂有些人的态度为什么那么反感,说话总带着刺。我觉得公安做这个非常好,难道等到有什么暴力事件的时候你们又再来吐槽人家公安怎么怎么的吗?整治的时候就应该支持和配合! images/back.gif

什么叫25日前......否则从严惩处,难道25日后自首不算自首,主动上交还要加重处罚??按照这种表达方式,改天是不是来一条“25日后杀人放火从严惩处”——另一层意思是要动手的赶快了,迟了要严惩了!在公安眼里法律原来是如此的随意,想什么时候严惩就严惩,什么时候减轻就减轻!
还有什么叫爆炸物,这个太难理解了,烟花爆竹算不算?在法院的网上有个案例,前几年合浦就有一户人家因为在家私自生产炮引被抓获,最后定了制造爆炸物罪,判了七年,理由是生产的炮引含有烟火剂,含有烟火剂就是爆炸物,而且是不计算“纯度”的,生产200多公斤的炮引=200多公斤的爆炸物。——所以,请问公安,烟花爆竹算不算爆炸物,万一市场上买到的烟花爆竹含有烟火剂,算不算私藏爆炸物,我们老百姓要怎么辨别烟花爆竹有没有烟火剂??

加菲猫520 发表于 2015-11-24 12:10:55

回 火锅 的帖子

火锅:什么叫25日前......否则从严惩处,难道25日后自首不算自首,主动上交还要加重处罚??按照这种表达方式,改天是不是来一条“25日后杀人放火从严惩处”——另一层意思是要动手的赶快了,迟了要严惩了!在公安眼里法律原来是如此的随意,想什么时候严惩就严惩,什么时候减轻就减轻 .. (2015-11-24 03:09) images/back.gif

呵呵,火锅未免太过于钻牛角尖了,一般爆炸物只要从公安衙门口中说出来意思也就是大概知道是什么了,不过这怪只怪公安负责写这个的图省事,所以没有说详细而已。但我想大家都懂得,所以没必要这样子了

神秘人士 发表于 2015-11-24 13:57:31

说得好!/鼓掌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自治区公安提醒:以任何形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的务必在25日前主动上交,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