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18时43分左右,在325国道合浦星岛湖乡洋江村委会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农某某(女)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被其他车辆碰撞,造成农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驾车逃逸,经我大队侦查,肇事车辆应是一辆铃木王款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肇事后该车大灯罩、仪表盘、后视镜等部位损坏,驾驶人为成年男性,肇事后赤足驾驶肇事摩托车由现场往合浦方向逃跑。
有知情群众请及时向我大队举报肇事逃逸车辆或肇事驾驶人的有关情况,对提供线索破案的举报人,我大队将给予奖励人民币五千元(5000元),并为其保密。
特此通报
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徐警官 13878938989
包警官 13557890688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