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0:00

【真相曝光】合浦病人被送进合浦精神病医院治疗,两年间被出入院13次!

<div><div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9px;"><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strong>病人被送进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治疗被出入院13次真相曝光</strong></span></span></div></div><div><span style="font-size:19px;"><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    事发北海合浦,医院称为及时报销新农合资金,</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19px;"><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一病人被家属送进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治疗,并在该医院连续住院近2年。2015年10月7日,家属前往医院探望时,发现原本肢体健康的病人,竟然已经半身瘫痪且大小便失禁,连话也不能说了。由于家属对精神病医院失去信任,最终病人被先后转送到合浦县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肿瘤医院。至此,一起医院瞒着病人家属,采取“代替”家属签名的手段,两年来私自为病人办理13次“出入院”手续,只为“及时报销新农合资金”的怪事浮出水面。</span></span></div><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src="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vid=b0180h6k2w8&amp;auto=0" wmode="opaque" quality="high" bgcolor="#ffffff" menu="false" play="true" loop="true" width="480" height="400" style="font-size: 19px;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1.8;" /></div><div 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9px;"><s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br /></span></span></div></div><div><br /></div>

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1:16

祸不单行:农妇守寡多年儿子又患精神病  今年66岁的欧某龙是一位苦命的女人,在她才32岁的时候,丈夫就遭遇车祸意外身亡,撇下了3个儿子,老大5岁半,老二3岁,最小的才刚满月。更让欧某龙伤心的是,就在丈夫去世后不久,在一次意外事件中,尚在襁褓里的小儿子也不幸夭折了。34年来,为了不让另外两个孩子受委屈,欧某龙决心不再改嫁,而是独自含心茹苦把他们抚养大。然而令欧某龙难以承受的是,不幸却再次降临到她的头上。  欧某龙的二儿子名叫周某谋,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其间发现精神方面有些不正常。回到合浦县白沙镇老家以后,欧某龙先后带他去南宁等地多家大医院检查,都没查出是什么问题。后来,周斌谋又被母亲送到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住院观察了1个多月。没想到,周某谋的精神病症状,慢慢地竟自然消失了。  2013年12月,周某谋再次犯病,进入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结果一住就是两年。欧某龙母子二人都是合浦县白沙镇的低保人员,周某谋因病也一直单身未婚,家里没有其他收入。周某谋长时间住院,使欧秀龙的经济状况更是极其拮据。尽管如此,她依然坚持每个月都要从乡下坐车到合浦县城,去医院探望儿子周某谋。

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2:44

病情恶化:半身瘫痪却被要求办理出院
  2015年10月7日,欧某龙又一次到医院,发现原本肢体健康、行动自如的儿子,竟然半身瘫痪且大小便失禁,还发着高烧。偶尔清醒片刻,也只能眼巴巴看着母亲流泪,经连话都不会说了。这下可把欧某龙心疼坏了,赶忙找医院交涉,要求采取相应抢救措施,但却遭到医院拒绝。院方称,病人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发烧,输点液就会好转。
  就这样,一直输液观察到10月11日,病人没有丝毫好转的迹象。欧秀龙在和和闻讯赶来的大儿子周某峰商量之后,要求精神病医院尽快把周某谋转院检查治疗。这时候,双方发生了一些分歧。病人家属认为,病人送进来时“活蹦乱跳”的,现在奄奄一息了,医院却要求病人办理出院手续,而非“转院”。并且,转院后的医疗费用,要求全部由家属承担,不合理。而精神病医院则表示,病人病情恶化疑为脑肿瘤并周围脑水肿所致,与该院的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因为精神分裂症与脑肿瘤分属不同的疾病。
  无奈之下,为了不耽误儿子的病情,病人家属只好办理了出院手续,并自行安排车辆,将周某谋先是转入合浦县人民医院以及广西医科大肿瘤医院。然而奇怪的是,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显示,原本2013年12月住院的周某谋,却成了2015年7月10办理的住院手续。
  在南宁住院期间,由于费用比较大,在周某谋病情稍微稳定之后,欧某龙又将儿子接回合浦,目前仍住在合浦县人民医院。

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3:16

医院“代劳”:病人家属名字多次被签错
  12月10日,记者在合浦县人民医院病房里看到,经过1个月的转院治疗,周某谋不但已经能够下床走路,还能简单与人进行语言沟通,就是身体还比较虚弱。
  原来,最初周某谋转院时,家属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并提供完整医疗清单以及住院病案记录等材料,院方提供的却是2015年7月10日至10月11日期间的,这让家属感到很奇怪。几经交涉,家属终于从医院复印出相关材料。
  自从周某谋2013年12月住院以来,合浦精神病医院先后为病人办理过13次出入院手续,平均每2个月一次。如2013年12月31日入院,2014年3月3日出院,然后2014年3月5日入院,2014年5月4日再出院。以此类推,一直到2015年10月11日病人最终出院。
  医院频繁为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不但家属不知情,连病人家属签名也都是伪造的。“患者监护人”一栏,其母亲欧某龙的名字,多次被错签为“欧某美”或“周某龙”。

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3:39

分段报帐:病人频繁“被出入院”真相大白
  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为什么要频繁给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并且连病人家属签名也在亲自“代劳”呢?为了解开这一疑问,有记者专程采访了该医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钟军。
  钟军解释说,由于周某谋住院时间比较长,其医疗费用大部分是由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因此医院采取“阶段性报帐”,即每间隔大约2个月,为病人办理一次出入院手续,以便应由新农合支付的医疗费用及时划拨到位。钟军坦承,医院工作人员代替病人签名的情况的确有,可能是因为“需要签名时通知家属,家属无法及时从乡下老家赶来”。
  随后,记者又赶往合浦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了解合浦精神病医院采取私自为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从而达到“阶段性报账”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该中心副主任陈芬业告诉记者,有些病人住院时间较长,医疗机构采取阶段报帐只要提供的材料齐全,并不属于违规。陈芬业进一步解释说,以前,刚入院的病人一般前几天医疗费用为每天包干320元,其中约70%由新农合基金拨付。自2015年2月1日起,改为入院28天后,每天医疗费用一律按160元包干,并且每次出入院时间必须间隔2周以上,从而避免医疗机构反复为病人办理出入院手续。
  在合浦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提供给记者精神病医院的报销材料中,有一份“领款人”签名为“周某谋”,上面还按有红色指纹。病人家属认为,周某谋是一名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精神病人,这个签名肯定是伪造的,至于上面的指纹究竟是怎么按上去的,是不是周某谋本人,目前还都是一个谜。

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4:02

费用清单:“两本账”不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病人周某谋住院时间长达近2年,这其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然成为病人家属最为关注的焦点。记者在合浦县卫计局采访时,该局医政股长陈世宇转给记者一份书面材料,题为《关于周某谋住院治疗经过情况介绍及投诉答复》,提交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落款处盖有“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的公章。
  该份材料显示,周某谋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共130857.69元,其中新农合实际报销了88027.53元,病人自付部分应为42830.16元。目前,患者实际自付费用为3500元。其间,残联救助住院资金4000元,民政低保报销4673.21元,病人实际尚欠医院30656.95元。针对病人自费部分的欠款,“考虑到患者长期患精神障碍疾病,因病致贫,家庭困难,医院主动予以减免。”
  然而,病人家属提供给记者的医院交费收据却显示,周斌谋住院期间,家属实际向医院预交医疗费用现金共计11500元,而非医院向卫计局书面汇报的“患者实际自掏腰包交费为3500元”。当记者向院方求证时,却得到了一份与书面汇报合浦县卫计局并不一致的费用清单。具体内容为:“周某谋住院期间总费用为130857.69元,新农合报销88027.53元,申请残联救助4000元,病人家属预交11500元,住院费用尚欠27330.16元。”在这份提供给记者的清单里,家属预交费用由汇报给卫计局的3500元,改为11500元,而“民政低保曾为病人报销的4673.21元”部分,则没有提及。那么,这笔由民政部门报销的4673.21元钱,究竟入了哪本账?记者不得而知。

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4:13

区卫计委:如果查实造假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明知道是为了“阶段性报帐”而伪造出入院手续,合浦县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却称“只要提供的材料齐全,即使分阶段报帐也并不违规。”为此,记者又特意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
  12月16日,自治区卫计委答复说,根据《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分级管理的原则,涉嫌医疗机构和人员应由北海市卫生计生委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处理。如查实的确存在伪造病历、处方、发票、费用清单等制假报销套取新农合基金,或者以造假方式等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情况,应根据《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屁民 发表于 2016-1-15 11:34:25

爱在深秋 发表于 2016-1-15 14:34:13

长相思长相守 发表于 2016-1-15 14: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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