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加大力度监管熟肉制品,特别针对流动烧卤摊
广西出台熟肉制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11类不合格熟肉制品禁止销售熟肉制品怎么卖,以前并没有特别统一的规范。有些条件好的摊位有玻璃橱窗、灭蚊灯等,一些条件差的摊点则是干脆“裸卖”,有时候隔夜的熟肉也混在一起卖,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
现在,《办法》对熟肉制品的销售提出了具体要求。应当进行信息公示,在橱窗、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标明熟肉制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信息公示必须真实、及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熟肉制品,对不同生产日期的熟肉制品分区销售,并分别设置标签。
卖剩的、变质的熟肉想低价转卖出去?不行。《办法》还特别提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不得继续销售或转卖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者还应在每日结业前清点和检查剩余熟肉制品的数量和食品安全情况,对超过保质期或被污染、腐败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无害化销毁等处置措施,并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台账,记录被处置食品的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和处置人员。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办法》中对熟肉制品的采购、运输、配送都有明确规定。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还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看了这个《办法》,说的是很好,但是恐怕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吧?就拿合浦来说,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烧鸭摊,很多都是“裸卖”的,这些流动的摊点要怎么能做到这么严谨的管理呢?估计这得靠大家监督了,我是宁愿跑远点到固定摊点去买,也不愿在烟尘滚滚的路边买,不知你们是如何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出台监督管理办法容易,严格落实到位才是关键! 出台监督管理办法容易,严格落实到位才是关键! 《办法》是挂在墙上一
跑过看看 这个说的容易,做起来可就没那么利索了 嗯,要是能落实真是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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