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枭雄 发表于 2016-1-28 10:24:33

合浦女仔诱骗男子到廉州大道开房,同伙扮演丈夫捉奸敲诈勒索



       合浦一女子诱骗男子到廉州大道某宾馆开房发生关系,同伙再以“捉奸”为由对男子进行抢劫、非法拘禁以获取钱财。
  近日,广西合浦法院再审宣判了这起抢劫、非法拘禁案,判处被告人徐某秀等三人三年至三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三千元。
      当日23时许,被告人徐某秀、周某、彭某和彭某彪(在逃)经预谋后,由徐某秀诱骗被害人罗某到合浦廉州镇廉州大道某宾馆发生关系。随后,周某假扮徐某秀丈夫,伙同彭某、彭某彪来到该房间捉奸,当场对罗某殴打并胁迫抢走其人民币430元。
      次日凌晨2时许,三被告人将罗某挟持到合浦县公馆镇某宾馆非法拘禁,欲勒索罗某人民币30000元。同日14时许,三被告人将被害人罗某挟持到合浦卫校取钱时。
      周某因害怕被抓捕,便指使徐某甲、徐某乙挟持罗某到合浦卫校取钱,徐某甲、徐某乙被民警当场抓获并解救出罗某,勒索未得逞。被告人周某归案后,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于同年11月6日在合浦廉州镇田园路的出租屋内将被告人徐某秀和彭某抓获。
法院再审认为,被告人徐某秀、周某和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骗被害人与被告人徐某秀开房发生性关系,然后以捉奸为名,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三被告人达不到目的就以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勒索被害人的财物,其三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周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徐某秀和彭某,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勒索财物未得逞,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维持原审判决的裁定。

2506191767 发表于 2016-1-28 11:20:49

在合浦也有这样的事发生.

喃喃自语 发表于 2016-1-28 12:09:17

过年了,不法分子真是不择手段

合浦008 发表于 2016-1-28 13:07:55

安全第一

loken 发表于 2016-1-28 13:52:08

这个罗某是什么人?

wbslyz 发表于 2016-1-28 14:42:03

好无语

梧桐树上 发表于 2016-1-28 16:08:34

[悲哀其不幸,怒其贪色

按键伤人。。 发表于 2016-1-28 16:19:13

平时在往上看到的外地这样的招数勒索骗子的案例多了去了,但没想到在我们合浦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gxhp4810 发表于 2016-1-28 17:19:29

田中牛 发表于 2016-1-28 17: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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