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魅力之城·丝路之光”“南珠宫杯” 微电影大赛启事
北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为了充分展示北海的城市魅力,进一步提升北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举办北海“魅力之城·丝路之光”“南珠宫杯”微电影大赛。欢迎关心和支持北海的各界朋友踊跃参加。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北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协办单位:北海市电视台
承办单位:广西南珠宫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赛设组委会及评选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协办、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指导,邀请业界知名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团;评选委员会成员由业界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评选。
二、大赛主题“魅力之城·丝路之光”
通过微电影展示北海优美的自然风光、精致的人文风貌、蓬勃的经济建设、和谐的社会发展、时尚的人居生活,展现出北海的内涵、形象和活力。
三、大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围绕北海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旅游等相关元素进行创作,作品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艺术性、观赏性、传播性;作品表现形式、题材不限,内容不得包含不良信息,不得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作品要求: 2015年内制作,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者团体原创作品;参赛作品片长不得少于3分钟,控制在15分钟左右;作品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设中文字幕(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
(三)作品版权: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作者拥有署名权,大赛的主办方可将作品免费用于展播、改编或出版等,但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参赛者须遵循大赛的相关规定,配合大赛的相应活动环节。
四、大赛时间
大赛从2016年2月22日开始,至2016年5月结束。
具体安排为:
2月22日—3月22日,作品征集;
3月22日—3月31日,作品初评;
4月1日—4月30日,初选作品展播,网络投票评选;
5月1日—5 月31日,专家复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最终定评,举行颁奖仪式,作品对外展播和推广。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实物奖励。
六、作品展播
分别在北海电视台、北海新闻网、官方微博“北海发布”、官方微信“遇见北海”开设专栏,进行作品展播。
七、作品评选
1、主办方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作品初选;
2、将初选的作品发布到官方微信“遇见北海”,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网络投票结果与专家评选结果,进行最终的获奖作品评选;
4、最终获奖作品及名次将向社会公开。请参赛个人(团队)关注北海新闻网、官方微博“北海发布”、官方微信“遇见北海”,届时由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评选结果。
八、参赛方式
参赛者个人或团体将参赛作品刻成光碟送或邮寄到北海市委外宣办(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东二巷市政府大院内)。联系人:王彩琴、冯耀;联系电话:0779-2022464。
九、其他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参赛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回;
(三)参赛作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的,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
(四)北海市委外宣办对获奖的作品拥有改编权,不需支付报酬。
十、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北海市委外宣办所有。 无识机低。。。 顶一下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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