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还珠影城 发表于 2016-5-4 19:18:44

目前园林部门已开出相应的赔偿预算事项,准备联合县城相关管理部门向该楼盘开发商进行调查和协商赔偿事项,并追究肇事方责任,但目前情况并不乐观。”


无良开发商!! 胆儿肥啊! 这开发商估计会找领导摆平的!坐等好戏 ~   

上新桥住 发表于 2016-5-4 19:26:07

合浦008 发表于 2016-5-4 19:58:12

县城管执法大队无执法权?

apl5400 发表于 2016-5-4 20:09:51

这些个没素质的过多几年就知道多一棵树就多一口空气了

骨头仔 发表于 2016-5-4 21:41:26

坐等不了了之。。。。。

雾中花88888 发表于 2016-5-4 22:10:22

这种破坏公共绿化的行为一定要严惩,有关部门一定要秉公执法,以警示群众爱绿、护绿的法律意识。

田中牛 发表于 2016-5-4 22:28:53

laosu88 发表于 2016-5-4 22:39:20

石湾烂仔 发表于 2016-5-4 22:57:47

什么开发商,为什么不直接公布名字,那么无赖,谁敢去买房

smiledog 发表于 2016-5-4 23:37:08

有钱人,真任性!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好大胆!内东环路一开发商竟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擅挖绿化带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