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sss 发表于 2016-7-29 07:16:37

这委托书太搞笑了

大雕五 发表于 2016-7-29 07:34:27

业主一无联合起身一

745 发表于 2016-7-29 20:17:26

物业利用大多数业主的公用场所谋利益,是无赖行径,其做法损害大多数业主权益,不利于小区的团结和文明发展.

打倒牛鬼蛇神 发表于 2016-7-29 21:11:32

之前我就跟你们说过了,恶梦都是从入住开始,不过现在米已成炊,再怎么闹都没用了,一期就是个车前之鉴

jsjsd202 发表于 2016-7-29 23:44:40

是不是该买封炮来庆祝一下捏???

南沙海战 发表于 2016-7-30 16:24:11

谁占谁停,还专用车位买了么?????

南沙海战 发表于 2016-7-30 16:25:31

Re:合浦县二期经适房(嘉和小区)惊现“委托式”物业不i虾扯蛋

虾扯蛋

水杯 发表于 2016-7-30 16:46:25

真的假的,可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

南沙海战 发表于 2016-7-31 08:47:54

准备集合~~~静坐

啸-傲 发表于 2016-7-31 10:13:24

物业利用大多数业主的公用场所谋利益,已经成为惯例了,连路灯这种最基本的设施也得让业主筹资,路灯费从2块直升到了5块,凭什么;最好撤销物业,留着也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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