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白沙镇东海村委会两村干部因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刑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继龙(原合浦县白沙镇东海村委会村支书)挪用公款、贪污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李继龙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原合浦县白沙镇东海村委会文书陈鹏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合浦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陈鹏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陈鹏于2016年5月25日上诉。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作出的二审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陈鹏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北海检察)
抓的好,居然还缓刑 贪官抓的好 多判几年啊 成本低
判两年缓三年,等于没判,又不用坐牢,交点罚金就完事。 {:2_190:}{:2_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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