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word哥,北海这贪官的受贿和贪污的套路让人咋舌!
12月16日,北海市农业局原局长卢永佳涉嫌滥用职权、单位受贿、贪污、受贿一案在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卢永佳在历任北海市铁山港区委书记、北海市农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并侵吞、收受巨额贿赂款。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3年,卢永佳在担任北海市农业局局长期间间,为解决单位账外经费开支,由下属经作科科长范某(另案处理)等人与绿某益、利某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套取农业项目补助资金。之后,卢永佳故意逾越职权,违反规定将北海特色蔬菜(紫苏)集成技术示范推广基地项目等5个项目安排给绿某益、利某两家公司,并在明知两公司未按要求实施农业项目且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同意将68万元农业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对方。资金到位后,卢永佳又指示范某等人分别从绿某益、利某两家公司分别取回补助资金中的31.3734万元和12万元,用于报销单位公车维修费、水泥款等单位账外开支,余款则由两家公司挪为他用,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高达68万元。 2011年至2015年间,经卢永佳决定、同意,由范某操作,北海市农业局为相关合作社和公司在实施“菜篮子”工程基地示范建设等农业项目过程中,以提供申报和验收农业补助资金项目方便为名,从中索取部分补助资金共计198.5万元。卢永佳担任北海市农业局局长期间,该局收受了其中的129.5万元贿赂款,由范某收取、保管,大部分用于该局接待费用等账外开支,且该局财务人员知情。 2013年1月24日至2月5日期间,卢永佳因病住院手术治疗,范某通过不同方式从单位受贿款中取出17.2157万元用于支付卢永佳的医疗费。事后,卢永佳对范某的做法予以默认。同年年底,经卢永佳同意,范某将单位受贿款中的25万元放在卢永佳停在农业局大院的汽车上。随后,卢永佳侵吞了这笔款项。 另经调查,卢永佳在2005年至2014年担任北海市铁山港区区委书记、北海市农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朱某、廖某等6人(均另案处理)的贿赂共计7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卢永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同案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北海市农业局作为国家机关,在被告人卢永佳担任局长其间,索取他人财物共129.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此外,被告人卢永佳伙同同案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42.2157万元,并收受他人财物74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被告人卢永佳当庭表示认罪,但辩称其并不知情住院过程中支付的医疗费为单位受贿款,同时对指控罪名中的部分情节和涉及金额有异议,该案将择日宣判。厉害了WORD哥 这是算出来的钱,算不出来的不懂有多少 清官一个,贪那么少 总总加起来800+万 不查人前人五人六,
查了都是畜牲
套路不是一般的深 不知道判多少年了 多判几年才是正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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