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ey 发表于 2016-12-23 09:50:01

(第二十一条 非北海市出租汽车不得在北海市驻地经营。北海出租车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四)出租汽车异地经营客运、空车待租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合浦珍珠能去北海,合浦卫校能去北海,星岛湖也能去北海.........出租车有四个轮你也去不了

peney 发表于 2016-12-23 09:51:41

治标不治本,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有细水长流。

cy01 发表于 2016-12-23 21:04:22

{:2_179:}{:2_179:}{:2_179:}

smiledog 发表于 2016-12-23 23:03:04

罚得轻了!5块钱的出租车根本搭不到,要出租车干嘛的。

664596014 发表于 2016-12-24 19:40:25

有着必要?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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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北海重罚!烂泥扶不上墙合浦出租车行业,再不思改末日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