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男子合浦高速路步行被撞遭碾致死,肇事司机逃逸15小时被抓
2月7日晚,重庆男子谭某驾车在南北高速上,将一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男子撞倒后驾车逃逸,导致后面的车将男子碾压致死。广西高速交警九大队通过科学排查,15小时后成功抓获肇事司机。至于死者为何会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目前警方仍在调查当中。据记者从广西高速交警九大队获悉,2月7日晚7时15分左右,110转来消息,一辆甘肃籍轿车在南北高速距合浦收费站3公里处碾压到一名男子,司机下车察看时发现被压者已经死亡,马上报警。
高速民警马上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死亡男子应是在高速路上行走时被前面的车辆撞倒后,再次被后车碾压的,撞倒他的小车已经逃逸。死者身上携带的身份证显示,他叫钟某,今年40岁,灵山人。对于他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
交警迅速启动逃逸交通事故处置预案,通过科学排查比对,锁定肇事车辆是牌号为渝A61×××的轿车。
8日上午10时许,当肇事逃逸车辆出现在兰海高速那马路段时,被交警截获。司机是重庆男子谭某。据他交待,当天他开车到北海,当时天色较暗,没注意到高速公路上出现的行人,因车速较快,避让不及将该人撞倒。
一念之差,他选择了逃逸。民警对谭某说,如果当时他及时停车救人,可能会挽救一条生命;钟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本身有错,但因为谭某在发生事故后逃逸,可能要负全责。谭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南国早报)
纳尼,肇事司机罪大 什么?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交警破案速度可以!这么快就抓到犯人了! 要我说按照国外的法律你在高速路上行走你就要负全责了 一路平凡 发表于 2017-2-14 14:48
要我说按照国外的法律你在高速路上行走你就要负全责了
行人上高速违法属全责,撞死拉倒!根本没必要跑,就算负最多也不出10%责任,不然就是赔丧葬费,这些交强险可以搞定!
跑了就不一样了,算肇事逃逸了,TM这撞人司机不是胆小就是法盲,自己坑了自己而已。
高速路行走没责任????? 一念之差,天壤之别,不跑估计只负点责任,因为行人进高速是违法行为~~~~ 灵山佬到我们合浦走高速路干什么,散步???? 所以说就不能逃逸,不逃你还有 机会挽救一个人的性命。但是你逃了就把一条命就这么放弃,就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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