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莫某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介绍:
经审查查明,2017年2月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莫某先驾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行至合浦县党校路段时,因为车速过快、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与步行至道路中间的行人莫某、许某某发生碰撞,致使行人莫某被撞至对向车道后,遭到大客车碾压当场死亡、另一行人许某某,被撞倒后受伤。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案例延伸:
2016年11月6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余某钦驾驶一辆小型小轿车,行至合浦县沙岗镇浦江村委金鸡岭路段时,在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之下,便向左转弯跨越对向车道,过程中,与对向韦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搭乘蓝某某)发生碰刮,导致韦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失控后,摔倒至对向道路,韦某和蓝某某随后遭到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客车碰撞和碾压,事故造成韦某、蓝某某二人当场死亡。
案发后,合浦县检察院已依法对涉嫌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余某钦,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同样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检察官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在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持足够的精力和注意力,并在行驶中及时观察路面情况,适时和正确地作出行驶操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合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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