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爱花 发表于 2017-3-24 09:08:24

残忍,合浦白沙一男子持菜刀砍伤小孩脖子,处罚结果请看详情

      一网友一位亲戚的儿子小宏被他们同村的一个钟某某(寡佬)拿菜刀砍脖子,多处伤痕。当时送去合浦抢救,抢救到第二天才救回来。

      可以得知的信息是违法人为钟某某,今年53岁,是合浦县白沙镇人。现查明钟某某因日常琐事于2017年3月10日17时许,在合浦县白沙镇新村村委会陈某某家的猪栏旁持菜刀砍伤陈某某的儿子小宏左侧脖子处,经合浦县法医的鉴定,颈部刀砍伤伤情构成轻微伤。
      经审查,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钟某某的陈述和申辩,多名证人的指证和现场笔录,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收缴所使用的工具菜刀一把。

(出处:北海阿叔)

粘贴 发表于 2017-3-24 09:11:53

为什么只是罚500拘留15日?

白桦林 发表于 2017-3-24 09:25:57

怎么下得去手?无论什么纠纷孩子是无辜的

陈小默 发表于 2017-3-24 11:01:38

五十多岁人居然能对一个小孩下手

驴得水 发表于 2017-3-24 11:02:40

真是老坏一层皮

挖你的墙啊 发表于 2017-3-24 11:20:03

哇靠!这么残忍

谭雪 发表于 2017-3-24 11:30:33

没收菜刀,呵呵

你是天使 发表于 2017-3-24 11:32:56

残忍死了,

洪雪 发表于 2017-3-24 11:33:24

我看不懂为什么不判刑

一路平凡 发表于 2017-3-24 11:51:13

果大单,应该判重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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