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政府派来的扶贫干部……”34岁的合浦籍男子黄某进入农户家自我介绍,然后拿出编造的“农民进城购房创业扶贫联系登记表”,以帮助贫困户申请购房专项资金为由,诈骗他人钱财4869元。3月21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黄某是合浦县沙岗人。2016年的一天,他看到村委会公开信息栏中有村里贫困户的名单和驻村扶贫干部的信息,歪念顿起,想利用这些名单捞一把。 同年10月,黄某伪造身份证编造《农民进城购房创业扶贫联系登记表》,来到合浦县西场镇老温村委会70岁的贫困户黄某某家中。由于黄某从村委公示栏中了解到黄某某家的情况,立即与黄某某套近乎,表示有相关扶贫政策能帮黄某某在城里办理零首付购房。骗取黄某某的信任后,黄某以办手续为由,先后五次骗取黄某4869元。 后因事情迟迟办不下来,黄某某找到村干部询问,得知并无此政策后报警。2016年11月10日中午,黄某再约黄某某到县城准备继续行骗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黄某交待,骗来的钱全部被他赌钱输光了。归案后,黄某的家人退赔黄某某1万元,并主动缴纳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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