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吧广场舞
发表于 2017-6-21 16:58:38
未来
发表于 2017-6-21 16:59:58
还不许人提出异议?没事谁敢无缘无故诽谤当官的,除非是真的被委屈得不行了!
芝麻绿豆
发表于 2017-6-21 17:14:55
你生活的这片土地言论自由。。。。。。。。。。。。?
空城
发表于 2017-6-21 17:39:41
自律铸就成功 发表于 2017-6-21 09:42
“蒋万芝”?据说不是鼎鼎有名的北海最敢于直面社会黑暗面的律师吗?在这想跟这位律师说两句。直言是好的, ...
律师又如何,民不与官斗乃定数,自己不把握好分寸,掌握规则就得挨削,混那么多年还这样搞,也是该!
lisao
发表于 2017-6-21 17:48:34
天天跟官打交道还被蛰了,笑死人。
无敌风火轮
发表于 2017-6-21 17:53:40
高高在上的,不容别人说
X-47B
发表于 2017-6-21 18:01:23
这个不好说了,反正说了也会被和 谐~~
毛驴0779
发表于 2017-6-21 18:33:11
本帖最后由 毛驴0779 于 2017-6-21 18:38 编辑
呵呵呵。大笑声飘过!!
龍壹V
发表于 2017-6-21 19:03:09
无敌风火轮 发表于 2017-6-21 17:53
高高在上的,不容别人说
法官就是老大。别人不能说就算做错了也不能说,
肥佬三
发表于 2017-6-21 20:11:42
自律铸就成功 发表于 2017-6-21 09:42
“蒋万芝”?据说不是鼎鼎有名的北海最敢于直面社会黑暗面的律师吗?在这想跟这位律师说两句。直言是好的, ...
芝叔不是律师,委托代理人而己。芝叔胆大,口花花,终归会吃亏。这次明摆是搞过火了,应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