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就过了
发表于 2017-6-27 09:09:33
有关部门呢
注定沧桑
发表于 2017-6-27 09:10:19
呵呵
依然潇洒
发表于 2017-6-27 10:32:24
十几天没有电是什么概念.....没有电不方便
千丰
发表于 2017-6-27 17:09:21
服务太差了
大雕五
发表于 2017-6-28 13:39:18
为人民服务是口号。人人为我是不变宗旨。
jsjsd202
发表于 2017-6-29 01:00:44
“这小区的开发商当时没有把资产移交给供电局,所以电缆坏了供电局是没有责任帮修的,只能自己修”为什么没人关注这个问题呢?合浦很多小区都是这样,不移交供公司就不应该给电嘛,给电了你就应该负责,电费给了,没人服务……
比以前懂事了
发表于 2017-6-29 09:19:02
是吧
天真过后的成熟
发表于 2017-6-29 09:19:22
好吧
幼稚不见了
发表于 2017-6-29 09:19:46
有这回事
不抽烟
发表于 2017-6-29 09:20:48
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