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星 发表于 2017-9-25 15:08:51

合浦008 发表于 2017-9-24 17:06
明枪易躲
暗箭难防

应该是明骚易躲,暗贱难防

合浦008 发表于 2017-9-25 15:12:59

在木星 发表于 2017-9-25 15:08
应该是明骚易躲,暗贱难防

也得

七个矮人 发表于 2017-9-25 15:16:45

不知所云还特能云

不羁 发表于 2017-9-25 15:47:49

会不会说故事,小学写过作文吗

毛驴0779 发表于 2017-9-26 11:33:27


K哥之王 发表于 2017-9-26 12:04:59

太概括了。

毛驴0779 发表于 2017-9-26 12:21:21

就是那种8分钱邮票的匿名信的网络版而已!

qq_1506419290 发表于 2017-9-26 17:49:30

我记得楼主 91年的女孩 国企上班155楼主说的就是自己吧?

另类帝王篇 发表于 2017-9-26 17:54:33

楼主,你能详细说一下吗,本人实在没弄明白你的主谓宾

毛驴0779 发表于 2017-9-27 13:14:35

本帖最后由 毛驴0779 于 2017-9-27 13:19 编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自己对号入座吧!特别是第二条!这里提醒你一下。19大前夕现在网上到处是草木皆兵的,如果不是的,建议删除。不要撞在枪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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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一家子人实在太欺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