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楼主路过还珠南路路口附近,发现路旁的一个交通指示牌有点不太对劲,好好的交通标志牌上怎么多了个楼盘名字的指引?字体颜色还是比较新鲜,应该是不久前才涂上去的。但是,楼主有个疑问?在指示牌上添加内容是否触犯了法律?
交管部门设置指示标志,都具有夜间反光功能,而个人私自覆盖涂改的一般在夜间呈黑色团状,驾驶人行车过程中很难辨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道路上应该给驾驶人只设置指路性标志,方便驾驶人快速到达目的地。而这种非指路性广告标志,容易对驾驶人行车造成误导,分散驾驶人注意力,形成潜在交通隐患。
楼主网上查阅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7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除罚款外,还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各位网友说说看,这到底违法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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