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吃人 发表于 2019-1-2 12:34:57

阿毅又无记得吃药了!!!

河豚吃人 发表于 2019-1-2 12:48:11

党江庞毅 发表于 2019-1-2 12:19
我不相信公安局会制裁我,我是良民,要制裁的是你们这类人,不尊重人后果才会出人命,要不然这样你告到中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qweaqw1314 发表于 2019-1-2 13:02:22

无声狗咬死人,反而叫得响的未必就敢咬人,很多人也是如此所以楼主久不久嚎一声可能也是为了壮壮胆而已

上新桥住 发表于 2019-1-2 13:33:08

:L

刘明爱你 发表于 2019-1-2 14:28:33

支持你,见一个打一个,让他们个个服你。

火焰山 发表于 2019-1-2 14:43:51

没有这本事,就不要说

合浦008 发表于 2019-1-2 15:33:30

支持
:)

玫瑰与枪 发表于 2019-1-2 16:24:08

是时不时的出来显示自己多威风,但其实大家都懂

合浦357 发表于 2019-1-2 16:24:32

就得把口   

葫芦兄弟 发表于 2019-1-2 16:24:56

又来又来是不是又被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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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庞毅坚持做个良好公民,不惧怕任何人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