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吃人
发表于 2019-1-2 12:34:57
阿毅又无记得吃药了!!!
河豚吃人
发表于 2019-1-2 12:48:11
党江庞毅 发表于 2019-1-2 12:19
我不相信公安局会制裁我,我是良民,要制裁的是你们这类人,不尊重人后果才会出人命,要不然这样你告到中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qweaqw1314
发表于 2019-1-2 13:02:22
无声狗咬死人,反而叫得响的未必就敢咬人,很多人也是如此所以楼主久不久嚎一声可能也是为了壮壮胆而已
上新桥住
发表于 2019-1-2 13:33:08
:L
刘明爱你
发表于 2019-1-2 14:28:33
支持你,见一个打一个,让他们个个服你。
火焰山
发表于 2019-1-2 14:43:51
没有这本事,就不要说
合浦008
发表于 2019-1-2 15:33:30
支持
:)
玫瑰与枪
发表于 2019-1-2 16:24:08
是时不时的出来显示自己多威风,但其实大家都懂
合浦357
发表于 2019-1-2 16:24:32
就得把口
葫芦兄弟
发表于 2019-1-2 16:24:56
又来又来是不是又被刺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