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19年度我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的通知
关于明确2019年度我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全县各参保单位:为方便我县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纳2019年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 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 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19 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就 2019年度我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通知如下:一、2019年度我县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90元/人。二、从2019年1月起,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直接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扣缴,不再通过财政部门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三、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从个人账户中扣缴65元,财政代缴25元。四、从2019年1月起,我县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2019年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直接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扣缴。但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单建统筹基金”的人员则不在此列,这部分人员有单位的由单位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局大厅自行缴纳。五、缴纳时间从个人账户中扣缴时间定为每年的1月份,自行缴纳时间定为每年的1-3月份。六、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告知每一个干部职工。 以上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合浦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1月21日谢通知 谢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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