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發發
发表于 2020-1-6 23:10:16
铲除黑势力,扫黑除恶,公馆没有这些败类,估计早就发展起来了,警察早日,捉拿归案,给公馆安宁
HPZJF
发表于 2020-1-6 23:42:49
跑不掉的,还有谁敢去公馆。
smiledog
发表于 2020-1-7 00:02:01
这些后生仔太可怕!
梦抱美人鱼
发表于 2020-1-7 10:13:27
公馆佬大多讲文明,个把这样子
啊嘛尼叭咪牛
发表于 2020-1-7 10:14:23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尚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刑法》规定,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几条佬适用那一条?
喔唷
发表于 2020-1-7 10:19:50
法盲,连脸都懒得遮了,这是有多胆肥??
厉害了我爷
发表于 2020-1-7 10:28:18
都不知道说你们番薯好,还是芋头好
可敬可呸
发表于 2020-1-7 10:28:35
怎么有这么蠢的贼
放弃治疗灬
发表于 2020-1-7 10:29:22
偷吃不懂擦嘴
攀爬的壁虎
发表于 2020-1-7 10:30:39
年底小偷冲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