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点火炼山造成森林火灾,合浦县曲樟乡一村民被依法追责(图)
森林火灾现场。1月30日下午15时许,合浦县曲樟乡中城村委一村民非法用火,造成一起森林火灾。接报后,曲樟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扑救,但由于当天风干物燥,火势迅速蔓延,直至晚上火势才被扑灭,造成大面积的桉树林被烧。
救援队伍进行扑救。
据调查了解,造成这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是嫌疑人郭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其村后自家的自留地点火炼山,从而引发了火灾。嫌疑人郭某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现已对郭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依法追究其有关责任并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现已对郭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温馨提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治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为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请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有关规定,禁止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炼山,一旦引起火灾,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来源:合浦新闻网 预防为主 天干物燥,放火实在是不明智之举啊! 不是吧!国难当头,还有人出来添堵,不想活了吗?
真的废物,现在已经够乱了,还要无知做一些犯法的事情,不想骂你这个傻X 别添乱啊,兄弟 唉 现在国难当前 大家务必不要再添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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