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生等7人。 经查,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李某生、施某、吴某等人组成星岛湖、公馆、钦州三个走私团伙,分工负责,共同合作,多次从国内货主手中承揽冻品,在越南开柜装船,雇人驾船在越南装货后,经北部湾海上偷运进境至合浦县星岛湖乡、公馆镇等地的非设关地码头,然后过驳到从国内雇请的货车,并雇请他人望风上货码头保货至高速公路入口,再由货车将冻品经高速运至广东、湖南等地交货。经查明,这三个团伙共计走私进境冻品700多吨。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生、施某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在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将来自疫区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偷运进境,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符合逮捕条件,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北海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