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广西低保、五保人员也可以享受部分免费用电啦!
政策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价格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41号)要求: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年设置免费电量120千瓦时,属于集中聚居“低保户”和“五保户”,则根据有效人数每人每年设置每费电量120千瓦时。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用户户籍所在地的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低保户”和“五保户”资格核销后,不再享受免费电量。
请享受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待遇的市民,携带有效身份证就近到供电局营业大厅办理免费电量业务。
——相关知识问答——
1.低保和五保(特困)员如何办理免费电量业务?答:北海市民政局每季度向北海供电局提供一次北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名单,低保、五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到供电局营业厅,供电局依据北海市民政局提供名单办理免费电量业务,次月起享受免费电量。
2.免费电量如何执行?答:“低保户”、“五保户(特困)”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每年每用电户设置120千瓦时免费电量,在民政局提供有效期内的当年电费中直接扣减。若年用电量不足120千瓦时,则按实际用电量直接扣减电费,若年用电量超出免费电量,超出部分电量则按年度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执行阶梯电价或合表户电价计算。
3.外市低保人员可在北海享受免费电量吗?答:“低保户”、“五保户”按身份证登记的地址只能在本市内享受免费电量。如身份证地址是南宁市只能在南宁市供电企业申请免费点亮,而不能到其他市、县供电事业申请免费电量。提醒:办理时携带身份证。
4.一个家庭有多人享受低保待遇的可以按人数享受免费电量吗?答:不能,桂价格41号文件规定:“每年每用电户设置120千瓦时的免费电量”;因此,每个用电户每年只能设置120千瓦时的免费电量。
5.免费电量申请要每年办理一次吗?答:不用,只要办理过一次就行了,北海供电局(含北海合浦供电局)会根据北海市民政局提供的名单进行延期和撤销,如低五保(特困)人员更换住址时,应到供电局营业大厅办理变更业务,将免费电量更换到新住址的用电户号。
城区供电分局服务卡铁山港供电分局服务卡北海合浦供电局服务卡 不错,这样很好 也算是一份生活保障吧,点赞 看的我都想做五保户 估计不会轮到到我了哈哈哈,毕竟现在还怎么小 这个好 我现在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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