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口镇:未经当事人同意及达成补偿协议下擅自施工,致种植物被毁损失达数十万元
2017年1月,本人与人合伙承包了位于合浦县闸口镇新寮村委白马塘村的一片土地从事种植,承包期间种植过桉树过等,去年种植了发财树。2019年6月,闸口镇相关部门发出征地公示,公示显示由于高速路扩建,将对涉及的路段进行征收,而我们承包的土地刚好位于征收范围。2019年9月,镇里对涉及征收范围的土地(包括本人承包的土地)给出了相关的补偿方案。原本以为会得到相应的补偿,也理应得到补偿,但接下来事情的进展却让人无奈和不满。
2020年4月,在具体未通知到承包人的情况下,施工方竟直接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推平施工。当时在得到消息后,我们立即前往现场与施工方进行交涉并要求暂停施工,但近一半的土地已被推平,种植的“发财树”也被损毁。当时,在场的镇政府一名领导在出面协调时,称会为我们处理好后续事情并承诺会在几天内给予答复。
既已施工并进行推平了近一半的土地,出于支持政府的工作,本人和其他承包人也只能同意进行施工,但后来事情进展却出乎我们意料。因为此后,政府关于土地种植物的相关补偿甚至协商一直都未得到落实,就连当时负责称会帮我们进行后续处理的那位镇领导也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拉,后干脆采取不接电话和避而不见的方式处理该事情。
事情就这样拖了两个月。近期,为得到相关说法,我们无奈只能到该路段施工现场讨要说法,而且我们双方都进行了报警。但就在我们以为镇政府会认真对待并帮助我们处理该事时,派出所却在对该事件的处理情况通报中称,我们承包地所种植的“发财树”为抢种,不予补偿!
对于该说法,本人及其他承包人根本无法接受,因为该事件对本人及其他承包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统计,被推平的土地共种植了约数千株发财树,且在被推平时已到可出售的时期,折算下来共给我们造成约数十万元损失。同时,我们也更无法向早已向我们预定的一些购买人提供成树。。。
到这里我们不仅要问:第一,政府和施工放在进行相关施工时,为何在未通知土地具体关系人(承包人)情况下就直接施工了?第二,补偿方案上对于该承包土地填写的补偿又错漏百出,是否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第三,为何好好的种植物,在被推平后,拖了一段时间后又变成了抢种?在此,我们希望镇政府和相关方面给予相关说法并帮助妥善地处理好问题。
赖均湘17707892918 这个是不是有点不道德啊,怎么的也应该申请一下的吧,搞这些小把戏{:A067:} 这下尴尬了吧无语了 如果事实确实如此,施工方确实无理,政府负责人也确实又丢掉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对党的信任。国家有补偿政策,为何与民争利?工作不尽职尽责可以向纪委部门反应。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应该去向纪委反应。 2种可能,1.有关部门工作不到位,2.承包人“抢”种。 楼主好。
1.你的发财树是什么时候种的?在发出征地公告后种的属抢种,在公告前种的不能算作抢种。
2.在政府的补偿方案中你是否进行了种植面积确认(所谓补偿应该由一个某某项目指挥部负责,指挥部人员由县一级单位抽调人员及镇政府工作人员构成,这部分人员起指挥和协调作用,具体负责青苗补偿的由征地办负责,地上建筑管线排水设施由拆迁办负责)。
3.原则上补偿款到位且承包人清场方可施工的。 难过 竟然要这样何不申请一下,
蛮不讲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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