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崎骏的猫
发表于 2020-8-3 17:54:32
因不懂法、没素质等做出的行为是最让人气愤且无奈的
合浦008
发表于 2020-8-3 18:41:49
之后是甜 发表于 2020-8-3 14:32
是啊,肯定不合适的
同意
5620008
发表于 2020-8-4 07:37:56
好老怕烂老。
小小咖啡馆
发表于 2020-8-4 16:17:20
不懂法的野蛮行为
fgmxc
发表于 2020-8-4 16:38:19
55万而已,看的出房子两面临街的,自己卖的话可能翻倍价钱
合浦生活30载
发表于 2020-8-5 00:00:02
简单也极端 发表于 2020-8-3 16:56
怎么回事啊,之前没有沟通好就卖 了人家的房子
看不明白?他们欠钱,法院依法拍卖他们的房子做为偿还。
5620008
发表于 2020-8-5 07:06:16
fgmxc 发表于 2020-8-4 16:38
55万而已,看的出房子两面临街的,自己卖的话可能翻倍价钱
是常乐不是北海。
注定沧桑
发表于 2020-8-7 10:21:35
死就死呗,自己不惜命谁能管得了你
幼稚不见了
发表于 2020-8-7 10:22:08
拿了赔偿款就代表同意拆迁了呀
不抽烟
发表于 2020-8-7 10:24:34
真是麻烦哦。到哪里住不是住非要守着旧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