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崎骏的猫 发表于 2020-8-3 17:54:32

因不懂法、没素质等做出的行为是最让人气愤且无奈的

合浦008 发表于 2020-8-3 18:41:49

之后是甜 发表于 2020-8-3 14:32
是啊,肯定不合适的

同意

5620008 发表于 2020-8-4 07:37:56

好老怕烂老。

小小咖啡馆 发表于 2020-8-4 16:17:20

不懂法的野蛮行为

fgmxc 发表于 2020-8-4 16:38:19

55万而已,看的出房子两面临街的,自己卖的话可能翻倍价钱

合浦生活30载 发表于 2020-8-5 00:00:02

简单也极端 发表于 2020-8-3 16:56
怎么回事啊,之前没有沟通好就卖 了人家的房子

看不明白?他们欠钱,法院依法拍卖他们的房子做为偿还。

5620008 发表于 2020-8-5 07:06:16

fgmxc 发表于 2020-8-4 16:38
55万而已,看的出房子两面临街的,自己卖的话可能翻倍价钱

是常乐不是北海。

注定沧桑 发表于 2020-8-7 10:21:35

死就死呗,自己不惜命谁能管得了你

幼稚不见了 发表于 2020-8-7 10:22:08

拿了赔偿款就代表同意拆迁了呀

不抽烟 发表于 2020-8-7 10:24:34

真是麻烦哦。到哪里住不是住非要守着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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