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相视笑 发表于 2021-2-5 11:33:13

郑琦等27人上诉称不构成组织、涉黑等组织罪,北海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2021年2月4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郑琦等3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郑琦等27人分别上诉称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没有参与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原判量刑过重等意见。经二审审理
郑琦等26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对郑琦等26人的定罪量刑均予以维持;因原判认定上诉人陈武汉寻衅滋事的部分事实有误,对其犯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依法予以适当调整。遂作出终审判决。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家人是宝 发表于 2021-2-5 14:52:02

支持原判

qq_1530579095 发表于 2021-2-5 15:47:14

不判死刑已经是烧高香了,,,,

合浦008 发表于 2021-2-5 19:50:04

执法必严

shi 发表于 2021-2-18 11:35:03

一般人已经是死刑了

毛驴0779 发表于 2021-2-18 13:45:22

终审判决???不是高院才可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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