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绊 发表于 2021-5-12 15:56:32

被贴罚单后,男子因心怀不满也给交警“贴”了一张单...

违停车辆被贴单处罚驾驶人本应吸取教训但有的驾驶人却因被处罚而心存不满最后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谁在这儿贴了一张字条……”
      5月7日16时许,柳州市融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听到违法处理室外有人议论,过去一看,发现违法处理室门口旁贴着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和一张写了辱警文字的字条,影响十分恶劣。民警立即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民警经过核查门口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得知,当日15时34分,一辆车牌号为桂BL6***的小型客车在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北路337号双龙宾馆门前路段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巡逻民警发现该违法行为后,就按照规定固定证据,依法出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而交管大队的监控显示,粘贴字条的嫌疑人正是桂BL6***小型客车的驾驶人覃某。

      提取证据后,该案件移交河东派出所处理。派出所民警当即与该车驾驶人覃某(男,56岁,融安县人)取得联系。

      原来,覃某因违法停车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心怀不满。
      为了泄愤,他用笔在一张封包纸写上“出具此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人你家*****我打个封包贺礼”来辱骂执法人员,然后将写好的字条和《违法停车告知单》一起拿到违法处理室门口旁粘贴。

      覃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柳州市融安县公安局依法对覃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
交警提醒:
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挑衅。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如对处罚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不得以辱骂警察的行为发泄个人情绪,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人们在碰到危险和遇到不公等情况时,首先想到警察,所以维护警察权威,是增强社会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维护每个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为了我们自身安全利益,请尊重警察的正常执法,切勿挑衅警察执法权威!

来源:柳州交警

灯束 发表于 2021-5-12 15:58:13

这停的位置不一样 啊

小灰叽 发表于 2021-5-12 18:43:03

也是个厉害的人才

合浦008 发表于 2021-5-12 20:54:16

遵纪守法

叶进 发表于 2021-5-12 22:08:08

过激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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