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眉鸟儿 发表于 2021-6-25 10:45:38

要妥善处理才得,千万别闹出大事。

可乐小姐 发表于 2021-6-25 10:46:11

感觉报了蛮多次110的,闹事的还是闹事...

fgmxc 发表于 2021-6-25 10:57:09

难道拘留所没有位置了?谁闹就抓谁,关他十天半个月再留的案底,看你谁还敢无理取闹?

抽烟无蚊 发表于 2021-6-25 12:02:05

依法治国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得体现在行动中。合法承包者的利益都保障不了吗?前阵子北京出了个正黄旗大妈,难不成合浦还有正黄旗遗民。再这样下去,我也不想干活了,扯上祖上占马路,这天下都是我家的。

qq_1530579095 发表于 2021-6-25 12:07:46

手续都有,有什么好调停的,该捉人就捉人

qq_1530579095 发表于 2021-6-25 12:08:10

b0075925 发表于 2021-6-24 19:12
无法者一手遮天,依法者走逃无路

好诗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1-6-25 12:39:22

b0075925 发表于 2021-6-25 13:40:31

未上法院前,双方代表在村委签了协议,由下石塘上诉法院,由法院判决,不得反悔。其中有闹事者头目的签名。
http://pic.app.hepu123w.com/front2_0_FtqucgWTsxqzTiZLYXMobfg2NtWG.1624599624.jpg

b0075925 发表于 2021-6-25 13:57:54

协议中有这样一句话:任何一方不得对承包人加以利益的损害,若有无理取闹现象,造成损失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但对方却出尔反尔,他忘记签名了

融入源 发表于 2021-6-25 16:44:41

在证据面前还是不能这么的无法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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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常乐李家村委谭一小组林地承包者合法生产砍伐林木,遭无关村小组阻挠致损约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