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白雪 发表于 2021-10-10 09:20:36

引发争议→父亲驾车轧死2岁儿子,保险被判赔111万!

开车不能“飙车”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一点经常会被一些司机忽略——开车起步前留心观察
上海的一位父亲就因为一个疏忽受到“血的教训”驾车时不慎轧死自己两岁的儿子令人惊诧的是——这个父亲还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事件原由:2020年8月,上海市民吴先生从家里出发,准备驾驶小车外出办事。没想到,车辆起步的时候,自己刚满2岁的儿子小吴正好在车旁玩耍。
    吴先生并没有留意到这一情况,驾驶车辆不慎轧到儿子。最终,经抢救无效…小吴死亡。


    事后,吴先生夫妇认为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并起诉到法院。涉案车辆登记由保险公司承包交强险及商业险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138万余元。

这下,保险公司不答应了!明明是驾驶员的责任,凭啥让我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小吴是被保险人吴先生的家庭成员,吴先生既为加害人,又是赔偿请求权人,身份竞合,吴先生不应该作为原告,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且事故发生在吴先生家门口,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不应该属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范畴。
    即便认为保险公司应作出赔偿,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的监护人,并没有尽到相应的看护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共计111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承保人,应按法律和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父母,有权以赔偿权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诉讼主体合格。对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小吴母亲自愿免除加害方的责任,于法无悖,法院予以准许。
    此外,本案中加害人与受害人系父子关系,但经鉴定受害人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特征,驾驶员非故意造成事故,不存在被保险人骗保等道德、法律风险,保险公司仍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以小吴为驾驶员家庭成员为由拒绝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案件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过错在于机动车吴先生操作不当,吴先生夫妇疏于监护与事故发生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结合案情酌情确定机动车一方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1万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责80%赔付100万元
这一案例一经公布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争议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很多网友表示担心有人借此案例恶意骗保

也有人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广州日报

独孤寒 发表于 2021-10-10 09:51:14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魔女爱丽丝 发表于 2021-10-10 09:57:38

这么一赔,个人更倾向于一些人因高额赔偿金而道德犯罪了...

般若 发表于 2021-10-10 10:23:54

这种都行      

诗诗狮狮 发表于 2021-10-10 10:27:21

这个钱,怎么用?!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1-10-10 12:11:25

金tsai 发表于 2021-10-10 12:26:17

南之浦 发表于 2021-10-10 17:38:30

风大浪大!北海两男子台风天出海钓鱼摩托艇被浪打翻!最后...
      台风“狮子山”入境北部湾前夕,10月8日凌晨,广西防城港海警局大岭舰在防城港白须公礁附近海域紧急救助2名海上遇险渔民。
      10月7日深夜23时许,该局海上95110接到群众报警称,中越海上分界线附近白须公礁以南海域有摩托艇被涌浪打翻即将沉没,船上2名渔民仅能依靠攀爬船只的船头漂浮,情况岌岌可危,请求海警立即救援。
      接警后,该局立即启动海上救援应急预案,派遣大岭舰火速出警。当晚风力达7级以上,浪高2.5米,海况十分恶劣,给航行和搜索带来一定难度,海警执法员凭借过硬的驾船技术,经过大约一个小时的艰难航行,最终于8日凌晨12时30分发现遇险人员的灯光信号。
      现场发现一艘摩托艇,船身已经竖直沉入水中,仅剩船头露在水面,2名遇险男子正扒在船头,船头距离水面只有1.5米左右,风大浪高十分危险,随时有沉没可能,海警执法员凭借娴熟技术,操纵舰艇顶风顶浪慢慢靠近遇险船只。靠近遇险船只后,海警执法员立即用绳子绑住救生圈抛入海里,2名遇险渔民紧紧抓住救生圈,执法员遂将救生圈缓慢拉动至舰艇软梯附近,指导遇险男子攀爬软梯。
      经过15分钟的努力,遇险渔民终于安全转移至大岭舰,由于摩托艇下沉时高温汽油溢出,2名渔民多处皮肤被烫伤脱皮,大岭舰医护人员遂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和简单包扎,遇险渔民紧握海警执法员双手表示感谢。
      据悉,该2名遇险渔民系北海人,于10月7日下午17时许乘摩托艇出海垂钓,晚上20时许,2人发现海上风浪较大,遂准备返航,但返航途中涌浪过大,海水灌入后部机舱,摩托艇开始熄火失去动力并下沉。船只尾部下沉后仅有一点船首浮于水面,2人拼命抓住仅剩的船头,并往附近的渔船照射灯光,但未被其他渔船发现。最终,2人利用时有时断的信号向防城港海警局拨打了报警电话请求救援。
      目前, 2名遇险渔民已安全返回家中。(王超 王丽丹)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新闻网





广西海警局提供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1-10-10 18:35:30

合浦008 发表于 2021-10-10 20:25:52

以法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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