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10%!银海法院对北海46岁女子发布悬赏财产线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悬 赏 公 告(2018)桂0503执48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才与被执行人刘世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世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谭才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刘世珍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刘世珍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刘世珍,女,汉族,1975年11月3日出生,住北海市海城区铜鼓岭。公民身份号码:450501197511030463。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世珍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
三、悬赏金计算方式: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
四、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有关人员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法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法官
联系电话:0779-2268958
邮编:536000
本院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北侧上海路以西
有的财产是隐蔽的,外人很难知道。
年轻人 看到了就告诉你
不认识她,即使认识的,刻意隐藏了财产,也很难发现
民间借贷这是什么理解?就是这女的跟人借钱,然后欠债不还?! 可能有的财产转移了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1-10-18 11:08
上了失信名单将来孩子基本告别需要政审的工作了…不仅是自己的孩子,侄子外甥说不定都会受到影响!
让我想到了古代的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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