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路又一起交通事故!关于横穿主路的车辆发生碰撞应如何分责任?
就在刚刚,一辆白色事故轿车在明园路与公园路十字路口,事故现场一百米处摆着三角架,车辆打着双闪。除了白色事故轿车外,没有看到其他的事故车辆,而白色轿车车头右侧凹陷,右大灯损坏,看似与汽车发生碰撞。这也只是猜想,具体情况细节不详!如果是与汽车发生碰撞,而那是主路汽车的话,这责任应该怎样处理?百色轿车通过路口时是否应该避让主路车辆?
楼主所到之处,总是看到汽车碰撞呀…… 遗忘的合浦 发表于 2022-2-25 15:14
楼主所到之处,总是看到汽车碰撞呀……
我也觉得有毒啊!我最近去到哪里都能看到车祸,真的近几天都看到 金tsai 发表于 2022-2-25 17:23
其实这个十字路口白车是在分支路,应当是让主干路的,但是主干路的车经过时也要放慢
支路让主干路的条例已经废除了,现在施行的是daming说的让右原则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2-25 17:20
如果两辆车都是机动车的话,白车至少主责,甚至全责!根据交安法,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的时候遵循“让右 ...
daming老师,实在太形象了!懂了懂了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2-25 17:20
如果两辆车都是机动车的话,白车至少主责,甚至全责!根据交安法,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的时候遵循“让右 ...
:ku:给大家上一课,赞一个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