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tsai 发表于 2022-4-21 13:46:19

SO... 发表于 2022-4-21 17:04:18

还挺好看的,我喜欢那个笔记本

余温浅浅 发表于 2022-4-21 17:19:59

虽然我不是专业人士,但第一眼看上去就有点喜欢这套VI设计。1.呈现了时尚简约而不单调的设计;2.富有视觉冲击力了;3.富有创新性的美感;4.具有明显的记忆点。

大费天王 发表于 2022-4-21 17:22:15

还行,不够惊艳

金tsai 发表于 2022-4-21 17:23:56

大彪 发表于 2022-4-21 17:27:23

如果商业化,行政地区名称好像一般不可以做商标的

左边 发表于 2022-4-21 17:36:51

百度上这样说,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

小灰灰的姐姐 发表于 2022-4-21 17:53:41

那个笔记本挺好看的

金tsai 发表于 2022-4-21 18:17:29

金tsai 发表于 2022-4-21 18: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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