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住有所居”北海刚需群体购房商贷首付低至20%
近日,《北海市推进住房刚需群体住有所居工作方案》获批,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住有所居”工作方针,北海为刚需群体拓宽了购房渠道、提供优惠房源和家居、实施购房补贴等,且首套商贷最低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https://p9.toutiaoimg.com/origin/tos-cn-i-qvj2lq49k0/552e4e184e074ac9907aefe4cc71aea8?from=pc根据方案,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以下三类人可以享受方案提出的各种购房的各种优惠政策:第一类人群:具有本市户籍(城镇、农村,含合浦)或常住证明且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包括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无房的人口;第二类人群: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含公摊面积,下同)低于15平方米的本市户籍居民或常住人口;第三类人群:入职本市(含合浦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且无房的干部、职工(包括各类引进人才)。方案实施期间,以上三类人在北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或者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的,并缴纳契税后,可享受购房契税全额补贴。此外,北海还筛选出一批优质楼盘,对刚需购房群体实行“最惠”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没平方米再下调300元-500元;鼓励和组织家电、家居建材企业提供优惠和折扣让利,对已在住房优惠名录内购买了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对象,给予家电、家居建材消费折扣让利;凡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金融机构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并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个人商品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此外,为了减轻引进人才的购房压力,北海将对已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属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引进人才”,可凭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及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使用承诺书,一次性申请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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