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令上的广西博白籍女子刘上英落网!部分罪行曝光
5月11日,从广西玉林市公安局获悉,被公安部公开通缉的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逃人员刘上英投案自首,其一直藏匿在广东廉江。据玉林警方,5月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6名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逃人员,其中1人是博白籍刘上英(女,63岁,广西博白县东平镇文江村陈屋塘队018号人)。
通缉令公布后,玉林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班进行专案攻坚。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在公共场所张贴通缉令等渠道进行大力宣传,在社会面形成强大声势,同时专班民警多次到刘上英家中对其家属亲朋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感化,规劝敦促逃犯投案自首。
5月11日15时许,一直藏匿在广东廉江的刘上英向博白县公安局旺茂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那刘上英到底犯了什么罪呢?这从相关文书披露的信息就能窥见一二。
信息显示,2016年5月,刘上英伙同戴某于2016年5月将年仅12岁的女童李某从广西博白县旺茂镇拐卖到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
刘戴二人将女童李某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广东省廉江市塘蓬镇一位名叫林国省的30岁男子做妻子。而林国省作为买家,虽然被告知李某只有12岁,仍霸王硬上弓,对李某实施了不堪的行为。
一个月后,林国省转手又以15000元的价格将李某卖给了廉江市一位名叫黄先锐的人为妻,黄先锐和林国省一样,也对年仅12岁的李某实施了不法行为。当年9月,黄先锐又以10000元的价格将李某卖给另一位名叫卜某的男子做老婆。
网络配图
换句话说,刘上英是选择自己的同乡作为自己的作案对象,将一位年仅12岁的女孩拐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李某被卖了三次,其中转卖两次。
一名12岁的未成年小女孩,一年之内接连做三个男人的老婆,真的无法想象女孩遭受了多么大的凌辱。
刘上英作为始作俑者,真的是罪大恶极。当然,披露的这起案件是一起较为典型且令人发指的案件,刘上英还有哪些案底,还有待警方捉拿到刘上英后展开对其的进一步调查。此前报道↓↓↓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3男3女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在逃来源:南方都市报、BB小微、网络等
太罪大恶极了,被父母宝贝的女儿竟被这么对待,这一生怎么过啊!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5-12 09:02
这样的人喂花生米都算优待她了!可以建议恢复凌迟吗?
古代有一种就是拿刀一片一片的刮,又不让SI,比较适合这种恶人! 拐卖儿童不得好死,罪大恶极,立即打把。 估计廉江的疫情对她也是很大的震慑力!
躲不了,做核酸...... 法网恢恢,不要逃了,干缺德事就要承担起因果报应!别放过她! 好的,我知道啦 本来也是寸步难行,不自首也不得!
但这种恶,不严惩对那些受害人来说多不公平!他们毁了人一辈子! 贩卖妇女儿童的直接死刑不然没有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