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6-25 07:31:20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6-25 07:32:30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6-25 07:42:48
陆定一
发表于 2022-6-25 10:16:32
搞掂中间人就妥a。
虽然中间人是“拾金而昧”,但又无是挥发占有。有得倾一前提下,军令状承诺仅相见,无相认,仲是奈边的一
左边
发表于 2022-6-25 10:19:30
如果是我,我也不想认回以前的所谓亲生父母,除非有特殊情况
般若
发表于 2022-6-25 10:29:30
好的,我知道啦
美丽长白山
发表于 2022-6-25 12:27:06
对方老人情何以堪怎么活 当初放弃了 现在又要去打扰她们 对吗?
蔚蓝晶
发表于 2022-6-25 12:57:15
当时选择放弃,就不要再打扰了。
顺其自然zz
发表于 2022-6-25 15:09:45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6-25 07:32
弃养二十载,一句血浓于水就抹平了?
不是万不得已,没有一个父母会舍得自己的亲骨肉被别人抱养的。
daming1983
发表于 2022-6-25 19: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