丿jay 发表于 2022-12-28 10:50:36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2名男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共识的环境下,仍有一些驾驶人存有侥幸心理依然挑战法律的权威以身试法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12月21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2名驾驶人被合浦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例一


    2022年9月3日19时20分,廖某饮醉酒后驾驶桂EE78**号轻便二轮摩托车沿合浦县廉州镇延安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廉州镇延安路与英才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延安路由北往南行驶由林某驾驶的桂E83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林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在处理该起事故时发现廖某有酒后驾车行为,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廖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廖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最终认定廖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林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2年10月4日凌晨1时45分,龙某饮醉酒后驾驶桂EGV2**号小型轿车沿合浦县廉州镇延安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延安路399号门前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同向在道路右侧行驶由彭某驾驶的桂EK6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在处理该起事故时发现龙某有酒后驾车行为,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彭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切莫酒后驾车,不管您驾驶的是汽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酒驾不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人身安全威胁,还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处罚。请规范驾驶行为,远离酒驾!
    当前,北海公安交警部门正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查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时间点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请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合浦交警微发布

黎一一 发表于 2022-12-28 11:40:19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呢。

青春代表 发表于 2022-12-28 12:11:50

么阨过烧酒{:A050:}

合浦008 发表于 2022-12-28 19:40:09

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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