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宝马车故意撞死5人”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发生在2021年5月末的大连街头,因投资失败、报复社会故意在人行道冲撞无辜群众的事故,导致5人遇难的惨剧,至今仍令人心有余悸。对于该名凶徒的丧心病狂之举,司法部门毫不手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4月7日,该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刘东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据介绍,2021年10月29日,该院对本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东上诉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刘东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这起事件震惊了全国,也引发了人们对于道德和法律的思考。刘东的罪行不仅仅是对于人命的轻蔑,更是对于法律的藐视和对于社会公正的践踏。他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也给受害者和家属带来了深深的伤痛和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他最终被判处死刑,也是社会公正和法律正义的体现。
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之一。交通肇事致死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和损失,也对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我们要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对于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强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促进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判决结果向社会传递了重视交通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信号。希望社会各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共同推动交通安全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罪有应得,恶有恶报.. 死不足惜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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