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翔 发表于 2024-1-13 11:03:09

通告!合浦这14个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通告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现对陈薛宏、劳德彪等14名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作废。
特此通告。

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1月11日附件: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

来源: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合浦008 发表于 2024-1-13 18:36:20

谢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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